一只值100元!成都农户深夜狂抓6156只被查获,涉案金额超60万
| 最后更新 | 2026-09-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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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 | 5o9jf.ezting.com |
| 分类标签 | 头条采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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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田埂水沟随处能见到的癞蛤蟆,抓来卖钱,居然能闹出六十多万的刑事案件。不少普通人的认知里,这种到处都有的小东西,算不上什么稀罕物种,逮几只换点零花钱,好像算不上多大的事。
成都这起刚刚曝光的案件,直接打破很多人的固有想法。六千多只活体被当场查获,整条捕猎收购运输的链条全部被警方打掉,参与其中的五个人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很多人看完消息都会疑惑,遍地都有的蟾蜍,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涉案价值,普通人碰了之后究竟要承担怎样的后果?
很多土生土长的农村人,从小到大在田边水沟都见过中华蟾蜍,也就是大家口中的癞蛤蟆。过去不少地方,偶尔会有人去野外捕捉,不少人心里根本没有犯法这个概念。

这一次出事的几名农户,就是被高额的收购价格吸引,选择在深夜外出捕猎。夜里光线昏暗,监管难度更低,蟾蜍的活跃度更高,拿着手电筒、网兜,在田埂、沟渠、草丛来回搜寻,一晚上就能捕捉不小的数量。
农户眼里,这只是一份来钱快的副业,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踩进了法律红线。

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件事,整件事最值得深思的地方,就是认知上的巨大偏差。很多老百姓分辨不清,到底哪些野外小动物不能碰。
大家默认只有大熊猫这类珍稀物种才受法律重点保护,那些随处可见的小动物,种群数量看着很多,就可以随意捕捉交易。

现实的法律规定并不是这样,三有保护动物同样受到严格保护,并不因为物种数量多,就可以随意猎捕售卖。
参与这件案子的人,有动手抓捕的农户,有出钱收货的中间商,还有负责跑运输的司机,链条上的每一环,都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,不存在只是帮忙打工就可以置身事外的情况。

这件案子的完整链条,从今年 4 月份就已经开始运转。中间商王某某没有亲自去到野外捕猎,他把目标对准周边村镇的农户,开出收购的条件,鼓动农户夜间外出捕捉中华蟾蜍。
曾某某、胡某某、樊某某三名农户,被这份收益打动,频繁在夜间去到田间野外捕猎,捕捉到之后统一交给中间商。

为了完成货物转运,中间商又找到周某某,委托对方负责运输,并且支付相应酬劳。所有人心里都清楚,这批蟾蜍最终会流向餐桌用作食用,依旧继续推进整个交易流程,两个多月的时间,就累积下来六千多只活体蟾蜍。
警方前期做了大量摸排工作,完整摸清整条交易链条,找准时机在籍田街道实施收网行动,当场人赃并获。

现场清点下来,一共查获 6156 只活体中华蟾蜍,后续交由专业机构开展价值鉴定,按照司法的价值标准,单只价值核定为 100 元,整体涉案总金额达到 60 余万元。
五名涉案人员全部被控制,案件后续还在继续侦办当中。很多人看到这个数字,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,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癞蛤蟆,核算出来的涉案金额居然这么高。

很多人会提出疑问,中华蟾蜍到处都能见到,种群数量并不稀少,为什么会被划入保护名录,还会定出百元一只的价值标准。
这并不是随意定价,这套价值标准,有对应的司法文件作为支撑,不是看动物好不好看,而是看它承载的生态价值。

一只成年中华蟾蜍,每天可以捕食大量农田害虫,一年能够消灭上万只害虫。田间有足够多的蟾蜍存活,农户种地的时候,就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,既降低种地的成本,也减少农药带来水土层面的污染。
它同时也是环境的天然风向标,蟾蜍皮肤裸露,对水土污染十分敏感,一旦周边水土环境遭到破坏,它就很难存活。

除开生态层面,它的分泌物也是传统中药材的原料,合法合规的人工养殖,才允许开展相关加工,野外捕捉的个体,不允许拿来交易食用。
很多人分不清人工养殖和野外个体的边界,觉得只要拿来食用就没问题,法律明确禁止猎捕、食用野外自然生长的中华蟾蜍。

讲到这里,我想再多聊一点我的看法,也是这起案件带给普通人的现实警示。很多农村地区,还残留着一些老旧的观念,觉得野外抓到的东西,就可以自由处置。可时代已经不一样,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条,约束的不只是珍稀濒危物种。
只要是以牟利、食用为目的,猎捕、收购、运输三有保护动物,达到对应的数量、金额标准,就会触发刑事追责。涉案价值超过一万元就属于情节严重,本案六十多万的涉案金额,已经属于重大案件。

链条上的每个人,心态也各有不同。农户觉得自己只是夜里出力抓点东西换钱,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。中间商清楚黑市的行情,主动搭建起交易网络,属于整个链条的主导者。
运输人员明明知道货物的来源和用途,为了赚取运费选择参与,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对比国内其他同类案件,不少人只是捕捉几十只三有动物,最后就被判刑,还要承担生态赔偿。

这就可以看出来,法律对于这类行为,打击力度一直在持续加强,不存在 “数量不多就没事” 的侥幸空间。
现实里,类似的案件在各地都有发生。有的地方有人捕捉斑鸠、青蛙,还有人捕捉各类小型野生动物拿去售卖,当事人大多都抱有侥幸心理,觉得事情不会闹大。

部分嫌疑人被抓获之后,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触犯刑法,可到这个时候,后果已经没有办法挽回。
不光要面临牢狱方面的处罚,还要承担生态资源损害赔偿,辛苦赚来的钱,最后还要用来缴纳罚金,得不偿失。

很多人还会混淆一个关键点,野外个体和人工养殖个体,完全是两回事。人工养殖的品种,需要办理齐全对应的资质手续,才能够开展交易流通。
野外自然繁衍的个体,无论数量多少,都不能随意捕捉拿来售卖。这起案子被曝光之后,也给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,补上一堂很现实的普法课。不要听信所谓野外小动物可以高价收购的消息,不要为了短期的收益,把自己卷入刑事案件。

不少网友讨论这件事的时候,还会聊到野味的问题。总有人追求所谓野生的食材,正是这种需求,催生了地下捕猎交易链条。
有需求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去野外捕捉,大量野外两栖动物被捕捉之后,当地田间的生态平衡,就会遭到破坏。

害虫缺少天敌,农田虫害加剧,后续反而需要喷洒更多农药,最后受影响的还是土地本身。把田间的捕虫能手大量抓走,短期拿到一点收入,长期来看,对本地农业生产,反而是一件坏事。
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,不用去记复杂的法条,记住一个简单的原则就足够。野外抓到的野生动物,不管是鸟类,蛙类,蟾蜍,只要不是自己合法养殖的,不要捕捉,不要收购,不要帮忙转运,更不要买来食用。

不要用过去老的生活经验,去衡量现在的法律边界。很多小时候觉得无所谓的行为,放到现在,已经属于违法犯罪。
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,后续会给出怎样的判决结果,还需要等待司法机关的处理。但这六千多只蟾蜍,六十多万的涉案金额,五名当事人被刑事控制,已经足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。

赚钱的门路有很多,千万不要去碰法律划定的红线,一时的贪念,换来的是沉重的代价。保护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小动物,本质上也是在守护我们身边的农田生态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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